2015年5月9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5]8号),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15年5月9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5]8号),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