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达,男,汉族,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华中师范大学团委书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兼人武部部长、社科处处长兼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6月任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入选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获评教育部“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近年来,主持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改革重点项目等8项,公开出版著作、教材等8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