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发文公布了获得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喜获批准。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10年12月成立以来,规范运作,做好了捐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11年度,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共筹集社会资金3600余万元,并同财务处一起首次申报了2011年国家配比资金项目。此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有利于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吸纳企业和社会资金,为学校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提供支撑和保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