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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工作稳步推进

4月7日,我校与大洋五洲公司在十堰市正式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校党委书记马敏、副校长黄永林、校党委副书记谢守成,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十堰市市长张维国、副市长刘学勤等应邀出席。大洋五洲公司董事长李树平、总经理杨晓梅等公司高层参加仪式。刘学勤主持签约仪式。

  马敏书记介绍了学校基础教育对外合作的情况,对大洋五洲的项目表示了肯定,希望华师的优质教育资源能为十堰教育的发展做出一点贡献。

  李树平董事长说华师优势教育资源的进驻,千亩城脉配备鼎级学区,大洋五洲要让每一位业主的孩子享受到高素质的教育。

  张维国市长表示华师附小及幼儿园进驻十堰市是十堰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盛事,市政府将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做更周到的服务,为双方的合作创造最好的条件,提供最好的环境,把好事办好。

  黄永林副校长与杨晓梅总经理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

  学校为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尤其是发挥师范教育特色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于2012年底成立了教育发展部(挂靠发展办)。截至目前,分别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洪山区、十堰市、随州市、海口市、深圳市等地方政府,同万科、华侨城、碧桂园、保利、大洋五洲等知名地产企业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及意向。为使合作办学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发展办(教育发展部)在进行了前期充分调研,征求相关专家和职能部门意见基础上,成立了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和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通过专家委员会合理、科学的论证与评估,对合作学校进行监督和控制,实现合作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发展办还结合自身其他职能工作,以对外合作办学工作为抓手,创新思路,融合校友会、基金会、研究院等工作,协同发展,共同推进,已取得明显成效。

  此前,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已正式运作并发挥决策作用。4月3日,设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委员会主任杨宗凯校长、副主任黄永林副校长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修订了《华中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章程》;通过了海南附属中学及新长江小学校长的推荐人选;审议了华中师范大学同深圳市龙岗区合办中学(高中)项目。杨宗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说教育发展部成立时间不长,但各项工作都在有序、规范推进,也已经取得了可喜成绩,后期还要继续完善章程的修订工作,并尽快制定出合作办学的标准,以标准促规范。他同时强调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工作要理顺大学、企业、政府、母体附属学校以及合作学校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合作学校选聘的校长,要能将华师的办学理念应用于学校的管理中;合作学校的教师要采取资质认证的方式,提高质量标准。关于选聘人员的关系问题,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结合具体工作,采取“以钱养事”的模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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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