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基金会审计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会财务财务管理,确保奖教金等各类财务款项的合法合理发放,现就相关财务事项通知如下:
基金会按照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扣税法)的方式对所有申请发放奖教金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需填写统一的《项目发放表》(模板可前往基金会官网下载)。该表格旨在收集必要的个人信息以便进行财务处理及税务申报。为提高效率,报账需提交纸质版表格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基金会指定邮箱(jyjjh@mail.ccnu.edu.cn)。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基金会财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7868101。
附件:《xxx奖教金/xx酬金发放表》模板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