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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近日,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校长杨宗凯、副校长黄永林出席会议,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黄永林主持。

  发展办(教育发展部)主任吴敬东首先介绍了设置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及相关情况。学校为了提升社会服务的能力,尤其是基础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成立了教育发展部。为了使合作办学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发展办前期进行了充分调研,在征求相关专家和职能部门意见后,提出了成立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和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的决定。吴敬东介绍了我校对外合作办学的市场需求情况及开展的系列工作。据悉,教育发展部成立以来,积极开拓市场,加大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力度,目前,已有13个合作意向正在洽谈过程中。

  杨宗凯宣读了《关于成立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和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的通知》。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主任由杨宗凯担任,副主任由黄永林担任。基础教育合作学校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主任由马敏担任,副主任由李向农担任。委员分别由基础教育专家、附属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组成。随后,会议围绕同海南海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公司,十堰大洋五洲房地产公司的四个合作办学项目进行了讨论。

  在充分听取各委员意见后,杨宗凯强调作为师范大学,我校的社会服务职能重点是服务于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学校成立教育发展部就是要使此项服务能“积极发展,规范管理”。他同时指出,为保证合作办学的品牌和质量,必须制定标准、完善流程;办学标准要不低于国家标准,走高端路线,以提升学校品牌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力争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通过学校教师教育培训优势平台,整合资源,构建完整的合作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在推进华师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标准和流程的制定上,要注重拓展合作办学的产业链,打造合作办学产业高地;充分发挥合作办学两个职能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可行性报告、风险分析报告、对策方案、退出机制方案等;另外,对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要进行形象设计和品牌定义。

  黄永林表示教育发展部成立的目的就在于统筹解决对外合作办学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通过专家委员会合理、科学的论证与评估对合作学校进行监督和控制,实现合作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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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04